11月16日晚,泛海控股发布关于触发投资者保护契约条款的公告。公司于2023年11月15日披露了《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债务到期的公告》。根据上述公告,公司境外全资附属公司中泛集团有限公司应于2023年11月14日向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归还融资的剩余未还本息。截至2023年11月15日,中泛集团尚未完成上述债务的偿付工作,剩余未偿还本金约17.13亿元,触发了投资者保护条款。
11月16日晚,泛海控股发布关于触发投资者保护契约条款的公告。公司于2023年11月15日披露了《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债务到期的公告》。根据上述公告,公司境外全资附属公司中泛集团有限公司应于2023年11月14日向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归还融资的剩余未还本息。截至2023年11月15日,中泛集团尚未完成上述债务的偿付工作,剩余未偿还本金约17.13亿元,触发了投资者保护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