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4 快讯

深圳证监局对国盛资管唐永胜等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深圳证监局发布关于对唐永胜、冯波、何跃峰、万龙飞、徐美云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经查,国盛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盛资管)部分资管计划存在尽职调查流于形式、内控把关不足、过度激励、销售管理不规范、信息披露不准确等问题,违反了《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一款,《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第四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九条,《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的规定。

风险提示及免责条款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也未考虑到个别用户特殊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要。用户应考虑本文中的任何意见、观点或结论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据此投资,责任自负。

唐永胜作为时任法务负责人、相关资管计划风险控制委员会委员和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冯波作为时任销售负责人,何跃峰、万龙飞、徐美云作为相关资管计划项目负责人、投资经理,对相关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根据《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二条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上述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风险提示及免责条款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也未考虑到个别用户特殊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要。用户应考虑本文中的任何意见、观点或结论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据此投资,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