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晚,此前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金通灵,公告收到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告知书显示,2017年至2022年,金通灵及其多家子公司通过多种手段虚增或者虚减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其中,2017年、2018年、2021年、2022年公司合计虚增营业收入超11亿元,合计虚增利润总额超4亿元;2019和2020两年则为虚减收入和利润。为此,包括公司及时任董事长、财务总监和总经理助理等在内的多名董监高均领到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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