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发布购房补贴实施细则。根据细则,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在镇海区购买新建商品住宅、二手住宅的个人可申请购房补贴。购房时间以购房人在宁波市房产市场监管服务平台首次签订时间为准。对符合条件的新建商品住宅(预售、现售)购房人一次性给予购房发票价款(不含税部分)1%的货币补贴(以房地产企业交付结算出具的全额购房发票为准),最高不超过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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