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信福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告,“H20融信3”现金支付安排:发行人将于2023年10月28日、2023年11月28日、2023年12月28日、2024年1月28日向本期债券分别兑付本金面值的0.1%、0.2%、0.3%和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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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信福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告,“H20融信3”现金支付安排:发行人将于2023年10月28日、2023年11月28日、2023年12月28日、2024年1月28日向本期债券分别兑付本金面值的0.1%、0.2%、0.3%和0.4%。
利息偿付安排:以2023年4月28日作为调整基准日,截至2023年4月28日的全部应计未付利息8.29元/张将计入下期计息基数继续计息,并与本金按照相同的兑付日期和比例进行分期摊还。自2023年4月28日(含)起,“H20融信3”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以票面利率5.42%计息;“H20融信3”0.2%存续本金及0.2%资本化利息自2023年4月28日(含)至2023年11月28日(不含)产生的利息将于2023年11月28日以现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