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普选法案因少数议员阻挠未获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发言人强调,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普选问题的决定合宪、合法、合情、合理,具有不可动摇的法律效力。
虽然香港特区政...
【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普选法案因少数议员阻挠未获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发言人强调,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普选问题的决定合宪、合法、合情、合理,具有不可动摇的法律效力。
虽然香港特区政府此次依法提出的普选法案未能在立法会获得通过,但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所确定的普选制度的方向和各项法律原则,必须在推动行政长官普选的进程中继续贯彻执行,香港未来落实行政长官普选仍然必须以此作为宪制依据,其法律效力不容置疑。([新华](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15-0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