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征地补偿方案需“双三分之二”同意 据广州日报,22日,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官网公布了《广州市城中村改造条例(草案修改稿·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提到,纳入城中村改造计划的项目,由区人民政府组织开展改造意愿征询,经改造项目所在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和三分之二以上村民同意的,方可启动改造。另外,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方案需要听取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并经改造项目所在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和三分之二以上村民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