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对6省(区)和自然资源部、商务部开展常规统计督察 近日,根据《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经党中央、国务院授权,国家统计局组建8个督察组,于11月下旬起分别对内蒙古、安徽、湖北、广西、四川、云南等6省(区)和自然资源部、商务部开展常规统计督察,这也开启了新一轮常规统计督察。(统计微讯微信公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