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市场监管总局指导成立的企业信用同盟在京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同盟工作规则,明确下一步工作安排。会议要求,企业信用同盟要加强自律管理、深化政企沟通、创新信用服务、拓展国际视野,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导、自愿加入、协同共治”的原则,积极发挥政企连接、信用服务、示范引领、共治共享、创新发展、开放合作的重要作用,打造高质量的信用公共产品,激发释放中国经济的信用红利,助力谱写信用赋能高质量发展新篇章。(市场监管总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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