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众号“怀远发布”,近日,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县正式出台《怀远县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出台加大公积金支持力度、支持购置合理性住房需求、加强金融支持力度、全面提升服务效能、促进住房品质提升、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等6方面18条措施,有效期为一年。《措施》提出,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缴存职工家庭(本人及配偶)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提取后仍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时,支持家庭公积金互通共享。在怀远县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本人及其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作为共有产权人的,均可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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