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提出四方面十四项具体要求:一是规范受理审核,把好第一道关口。严格受理时限,提高承办效率,受理审核时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收到测试报告后的2个工作日内完成承办件制作,动态发布型号核准许可有关政策要求和审批结果。二是压缩测试时间,保质保量完成任务。检测机构收到测试样品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调试。检测机构不得对不合格的样品进行重复测试。三是提升服务质量,提高企业满意度。加强受理人员培训,提升岗位技能和服务质量,并做好相关工作的统计与分析。四是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惠企落到实处。相关单位应加强内部管理、加大力量投入、严格监督检查、严防廉政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