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12月1日起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最高额度每户100万元 南京公积金中心发布《关于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宣布自12月1日起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最高可贷额度,由现行的30万元/人、60万元/户,提高至50万元/人、100万元/户。 风险提示及免责条款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也未考虑到个别用户特殊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要。用户应考虑本文中的任何意见、观点或结论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据此投资,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