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企业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的前提是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对于广大民营企业而言,以银行借款为主的间接融资模式长期占据主导地位。畅通股权融资渠道,提高民营企业的股权融资效率。应充分发挥资本市场对民营企业股权融资的积极作用,鼓励风险投资和私募股权基金参与,逐步建立由政府资金引导、以民间资本为主体的创业资本运作机制。优化多层次资本市场尤其是北交所、创业板和科创板的融资制度,进一步为“硬科技”和“三创”“四新”民营企业提供上市融资便利。券商等中介机构也可以通过直接投资、纾困基金、产业基金等多种金融工具,为不同发展阶段的民企提供多样化融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