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印发《全面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推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高水平制度型开放总体方案》。方案提出,建立健全数据共享机制,支持企业依法依规共享数据,促进大数据创新应用。支持建设国际开源促进机构,参与全球开源生态建设。支持探索开展数据交易服务,建设以交易链为核心的数据交易和流通关键基础设施,创建数据要素流通创新平台,制定数据、软件资产登记凭证标准和规则。扩大政府数据开放范围,明确获取和使用公开数据方式,发布开放数据集目录。探索开展公共数据开发利用,鼓励开发以数据集为基础的产品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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