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如发行人此前的公告所述,香港特区高等法院于2022年10月17日以HCCW 236/2022命令对发行人进行清盘,而德勤会计师事务所的Lai Kar Yan先生及Hau Kai Ling女士于2023年3月22日获委任为发行人的联合及若干清盘人。2023年12月6日,清盘人代表公司向两家公司间债务人发出法定追讨,要求其偿还公司间债务约151.2亿元人民币。
12月8日,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如发行人此前的公告所述,香港特区高等法院于2022年10月17日以HCCW 236/2022命令对发行人进行清盘,而德勤会计师事务所的Lai Kar Yan先生及Hau Kai Ling女士于2023年3月22日获委任为发行人的联合及若干清盘人。2023年12月6日,清盘人代表公司向两家公司间债务人发出法定追讨,要求其偿还公司间债务约151.2亿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