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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支持国有基金开展份额转让试点

据浙江股权交易中心官微,11月29日,浙江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份额转让试点指导意见的通知》(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共八项主要内容,13条具体举措,旨在推动我省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份额转让试点工作落地落实,促进金融资本与产业资本循环畅通,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