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到2027年,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基础设施总车位原则上不低于小型客车停车位总数的15%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民生十大工程”五年行动计划(2023—2027年)》的通知。通知提出,进一步推动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基础设施加密、优化;普通干线公路同步配建充电基础设施,具备条件的已建服务区逐步增设充电基础设施。到2027年,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基础设施总车位原则上不低于小型客车停车位总数的15%,普通国道服务区充电基础设施总车位原则上不低于小型客车停车位总数的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