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贵州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原正厅级干部吴青春受贿一案。六盘水市人民检察院指控,1992年至2021年,吴青春利用担任贵州省林业厅办公室副主任,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行政处副处长、公产处处长,贵州省粮食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等职务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个人在工程项目承揽、获取粮食代储临储指标、职务提拔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099万余元。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吴青春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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