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降低工伤和生育保险费率 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 | 从10月1日起,将工伤保险平均费率由1%降至0.75%,将生育保险费率从不超过1%降到不超过0.5%。 **国务院:降低工伤和生育保险费率 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 | 从10月1日起,将工伤保险平均费率由1%降至0.75%,将生育保险费率从不超过1%降到不超过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