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至22日,全国财政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要求,狠抓财政管理改革,提升财政治理效能。要厉行节约树牢过紧日子理念,健全过紧日子制度,严格过紧日子执行,强化过紧日子监督。要始终将基层“三保”摆在财政工作的最优先位置,健全和落实分级责任体系,研究建立范围清晰、标准明确、动态调整的“三保”清单制度,完善基层财政运行监控,筑牢兜实基层“三保”。要严格落实既定化债举措,加大存量隐性债务化解力度,坚决防止新增隐性债务,健全化债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要进一步加大财会监督力度,完善财会监督体系和工作机制,更好发挥各地监管局作用,扎实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切实提升财会监督效能。要加强财政管理,深入推进财政法治体系建设,加快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完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加强会计和国有资产管理,强化政府投资基金管理,提升财政管理水平。要积极稳妥谋划推进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健全现代预算制度,优化税制结构,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