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发布《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其中提到,制定出台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措施,支持广州南沙开展放宽市场准入试点,深入推进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措施落地实施。研究进一步取消或放宽对港澳投资者的资质要求、持股比例、行业准入等限制,将有关开放措施纳入内地与香港、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框架下实施。
风险提示及免责条款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也未考虑到个别用户特殊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要。用户应考虑本文中的任何意见、观点或结论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据此投资,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