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中原建业公告,公司通过全资附属公司中原建业与南阳木兰花、洛阳建领、处城鸿锦及商丘建泰等多个独立第三方借款人订立了延期协议。根据该协议,借款人承诺于2024年11月30日或之前偿还贷款,并继续支付自2023年12月1日起至偿还日期止按年利率12%计算的利息。经与借款人进一步磋商后,于2023年12月27日,订约方订立延期协议。据此,借款人承诺于2024年11月30日或之前偿还贷款,并继续支付自2023年12月1日起至偿还日期止按年利率12%计算的利息,并须于2024年5月31日及2024年11月30日支付。
风险提示及免责条款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也未考虑到个别用户特殊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要。用户应考虑本文中的任何意见、观点或结论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据此投资,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