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福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公告,经友好协商,深圳市福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受让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深圳市福田建设房地产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深圳市金地新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股权。同时,福田投控向项目公司发放股东借款,用于偿还项目公司对金地集团及福田建设的股东借款。本公司需要支付的总交易对价约为727,672.53万元。
深圳市福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公告,经友好协商,深圳市福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受让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深圳市福田建设房地产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深圳市金地新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股权。同时,福田投控向项目公司发放股东借款,用于偿还项目公司对金地集团及福田建设的股东借款。本公司需要支付的总交易对价约为727,672.5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