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公告,根据中共南通市委员会相关安排,吴志华同志不再担任南通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职务。上述人事变动经有权机构决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述人员变动属于公司正常的人事变更,对公司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无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影响董事会决议的有效性。
南通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公告,根据中共南通市委员会相关安排,吴志华同志不再担任南通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职务。上述人事变动经有权机构决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述人员变动属于公司正常的人事变更,对公司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无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影响董事会决议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