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拟出台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办法:缴存比例不得低于10%,不得高于24% 1月4日,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发布关于《海南省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1月4日至1月14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明确,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应与本人实际收入相符,且不得低于本人所在市县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不得超过本人所在市县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得低于10%,不得高于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