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称,平心而论,“猪周期”作为市场经济条件下农产品的一种客观现象,难以根本化解,各类主体只有科学应对,才能尽量消减其负面影响。
对于政府而言,在遵守市场经济原则基础上,可适度加强逆周期调节力度,充分发挥猪肉储备调节机制的作用,减缓价格的周期性波动。同时,政府还需加强对意外冲击的应对能力,比如尽力防范外来疫病的侵入,避免因疫病因素对猪肉供给造成强烈冲击。
对于养殖企业而言,可以加大科学预判力度,特别是对于大型生猪养殖企业而言,可以利用其信息收集能力和研究实力,合理调节养殖规模,中小养殖户也需提高风险意识,总结经验,做到不盲目跟风。此外,我国已推出生猪期货,有条件的生猪养殖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利用生猪期货的价格发现功能及时调整生产计划,还可利用期货的套期保值功能开展生猪期货套期保值,对冲生猪价格及养殖利润波动风险,但需避免将生猪期货作为纯粹投机的工具,偏离主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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