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中提出,健全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分配机制,一般债务限额应与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相匹配,专项债务限额应与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及项目收益等相匹配,促进融资规模与项目收益相平衡。加强新增专项债券项目审核、使用监管和绩效评估,建立债券资金支出进度通报预警、违规使用处理处罚等机制。剥离融资平台政府性融资功能,推进实施综合治理,分类推动市场化实体化转型。加强债务风险防控,严禁新增政府隐性债务,坚决查处债务管理违法违规行为。
据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中提出,健全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分配机制,一般债务限额应与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相匹配,专项债务限额应与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及项目收益等相匹配,促进融资规模与项目收益相平衡。加强新增专项债券项目审核、使用监管和绩效评估,建立债券资金支出进度通报预警、违规使用处理处罚等机制。剥离融资平台政府性融资功能,推进实施综合治理,分类推动市场化实体化转型。加强债务风险防控,严禁新增政府隐性债务,坚决查处债务管理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