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发布关于对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经查,我会发现万和证券保荐的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可转债项目,发行人证券发行上市当年营业利润比上年下滑50%以上。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7号)第七十条的规定,我会决定对万和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证监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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