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行既要做到“荐”又要实现“保”,需要尽快转变执业理念,从注重“可批性”向“可投性”转变。注重“可投性”有助于投行提高自身的业务质量和风险控制水平,通过对项目的深入研究和筛选,更好地评估项目的风险和潜力,降低业务风险和提高盈利能力,实现企业、保荐机构和投资者的多方共赢。一系列监管措施在敲响警钟的同时,也督促投行尽快改变执业理念,主动适应全面注册制要求。未来,投行可以围绕强化执业质量、切实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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