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全国爱卫办、民政部办公厅等8个部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全面开展健康家庭建设的通知》,全面部署健康家庭建设工作,以健康家庭构筑健康中国牢固根基。其中提到,健康家庭建设的基本条件包括:家庭主要成员在本村(社区)居住满1年;家庭成员与当地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行责任医师签约制度,接受家庭签约医生的诊疗和家庭健康指导员健康生活方式的指导等;家庭成员健康状况良好。(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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