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浦东新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3-2027年)》。《方案》提出,实施全球资产管理伙伴计划。在贸易结算、电商支付、碳交易、绿色电力交易等领域试点使用数字人民币,规范拓展数字人民币在财政资金使用中的应用场景。支持总部机构发展离岸经贸业务。完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加强中央与地方信息共享和协同监管,提升驻沪金融监管机构国际金融业务监管能力。创新国际组织管理机制,支持国际组织总部设在浦东新区。(新华社)
风险提示及免责条款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也未考虑到个别用户特殊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要。用户应考虑本文中的任何意见、观点或结论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据此投资,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