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食堂承包经营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市场监管总局征求意见 市场监管总局近日起草了《关于强化集中用餐单位食堂承包经营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目前正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集中用餐单位对本单位食品安全负总责,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食堂申办主体提出要求,要以机关或者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会团体登记证或者营业执照等载明的主体作为集中用餐单位申办食堂的申请人,食堂实行承包经营的,要建立完善食堂承包经营准入、考核评价和退出机制,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央视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