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黄玮一审被判十年六个月 从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黄玮受贿案,对被告人黄玮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对被告人黄玮违法所得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黄玮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