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月18日,公司收到安徽证监局《关于对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釆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经查,安徽证监局发现公司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公司发布的涉及“左江科技”等研究报告存在制作不审慎的情形;二是在人员管理、网络安全管理、融资融券业务管理等方面存在不足;三是在开展投资银行业务过程中,个别项目尽职调查不充分,质控、内核把关不严,持续督导不到位。安徽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公司将按照监管要求即行整改,加强相关业务的内控和合规管理,提升内部管理和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持续稳健规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