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科院:实控人之一致行动人承诺6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电科院公告,公司股东胡醇、李崇珠作为公司实控人之一致行动人,自愿承诺6个月内(2024年2月22日至2024年8月21日)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风险提示及免责条款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也未考虑到个别用户特殊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要。用户应考虑本文中的任何意见、观点或结论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据此投资,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