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特斯拉汽车(北京)有限公司、特斯拉(上海)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自即日起,召回生产日期在2023年1月27日至2024年1月7日期间的部分进口Model S、Model X电动汽车,共计1071辆;生产日期在2023年9月12日至2024年1月12日期间的部分国产Model 3电动汽车,共计7629辆。(市场监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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