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民建中央获悉,民建中央拟向全国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提交《关于建立中国特色私募股权投资体系的提案》。民建中央在上述提案中,建议从募资、投资、管理、退出四个方面建立中国特色的私募投资体系。遵循扶持壮大原则,减税降负优化基金管理制度。加快推进《中国股权投资基金法》立法。对合伙制创投企业中的自然人有限合伙人一律按20%的个人所得税率征税。扩大法人投资者税收优惠适用范围,将公司型创投企业税收优惠扩大到全国,将该项政策中投资期限反向挂钩阶梯税率制度扩大至合伙制基金中的法人投资者。探索全生命周期计税模式,允许创投企业以扣除全部股权投资项目成本计税基础后的余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并将其投资项目收入和成本确认原则从权责发生制转变为收付实现制。(澎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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