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交所披露,江苏嘉亭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公告,公司于2023年1月6日和2023年1月9日向收票人青岛鼎越动力商贸有限公司开具金额共计600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由于收票人未提供等价货物或服务,并将商业承兑汇票经多次背书转让,之后再也联系不上该收票人,已构成欺诈,公司已报当地公安机关立案调查,目前已经处理结束,以上票据于2023年8月16日已全部兑付,公司资金流动性充足,不存在任何信用风险。
票交所披露,江苏嘉亭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公告,公司于2023年1月6日和2023年1月9日向收票人青岛鼎越动力商贸有限公司开具金额共计600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由于收票人未提供等价货物或服务,并将商业承兑汇票经多次背书转让,之后再也联系不上该收票人,已构成欺诈,公司已报当地公安机关立案调查,目前已经处理结束,以上票据于2023年8月16日已全部兑付,公司资金流动性充足,不存在任何信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