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地集团公告称,公司拟为浙江金华项目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担保本金不超过5000万元。 公告显示,被担保人为金华市金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由金地集团子公司杭州金地自在城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持有48%股权。为了满足项目发展需要,项目公司向邮储银行申请2.9亿元额度的贷款,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金地集团于2024年2月27日与邮储银行签订了连带责任保证合同,为前述融资事项提供部分金额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义务,担保本金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担保期限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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