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江北区:购买新建商品住宅最高补贴6万元,买二手住宅最高补贴3万元 据江北发布,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住建局和区财政局联合印发的《江北区购房补贴实施细则》出台。《细则》明确,购房补贴实施时间从2023年10月1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止,以购房人在宁波市房产市场监管服务平台首次网签时间为准。《细则》规定,在江北区购买新建商品住宅、二手住宅的个人可申请购房补贴。对符合条件的新建商品住宅(预售、现售)购房人一次性给予购房发票价款(以购房合同款相对应的购房发票价税合计金额为计算标准)1%的货币补贴,最高不超过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