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甄选将董宇辉商标转让给与辉同行”一度冲上社交媒体热搜。有网友表示“这是左手换右手”。业内人士称,从法律层面来讲,“董宇辉”商标属于与辉同行公司,并不属于董宇辉个人。此前,俞敏洪曾在直播中表示,东方甄选注册包括“董宇辉”在内的主播的商标是对主播进行保护。俞敏洪说:“未来他们如果真的离开东方甄选要独立发展,我们会以恰当的方式把这些商标权交还给这些主播,让他们进行自我保护。”(上证报)
风险提示及免责条款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也未考虑到个别用户特殊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要。用户应考虑本文中的任何意见、观点或结论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据此投资,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