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山东省临沂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关于优化高品质住宅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职工符合临沂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购买高品质住宅自住住房贷款额度上限在原有基础上上浮10万元。即单职工贷款额度最高上限60万元,双职工贷款额度最高上限90万元。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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