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应急管理部预拨4000万元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其中,预拨四川省2000万元,支持森林火灾救灾工作;预拨云南省2000万元,支持抗旱救灾工作,重点用于解决城乡居民用水困难,购买、租赁应急储水、净水、供水设备,组织人员保障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开展因灾临时生活困难群众救助等。财政部要求两省财政厅抓紧将资金拨付灾区,及时了解掌握灾区应急救援资金安排和资金需求,采取措施全力保障,并切实加强资金监管,充分发挥资金效益。
风险提示及免责条款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也未考虑到个别用户特殊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要。用户应考虑本文中的任何意见、观点或结论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据此投资,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