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盛金融控股集团公告,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收到南昌中院送达的《受理通知书》文件,申请人雪松信托向南昌中院提起撤销仲裁裁决诉讼,南昌中院于2024年3月19日受理此案。公司于2016年实施重大资产重组,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雪松信托等单位持有的国盛证券100%股权,雪松信托为主要交易对手方。2022年9月,雪松信托就2015年11月与公司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一事向南昌仲裁委提起仲裁申请,请求确认其与公司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无效,对其不具有约束力,并由公司承担其因本案支出的律师费及全部仲裁费。
风险提示及免责条款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也未考虑到个别用户特殊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要。用户应考虑本文中的任何意见、观点或结论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据此投资,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