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提至100万元 据微信公众号“鄂尔多斯住房公积金”,《鄂尔多斯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第二项中的“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建立公积金账户的,贷款金额上限为80万元,一方建立公积金账户的,贷款金额上限为50万元”修改为“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建立公积金账户的,贷款金额上限为100万元,一方建立公积金账户的,贷款金额上限为6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