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发改委官微,国家发展改革委法规司负责同志就《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答记者问。其中提到,规范特许经营实施方式。完善了特许经营实施方式有关规定。对特许经营实施方式进行列举,包含“新建/改扩建—运营—移交(BOT)”、“新建/改扩建—拥有并运营—移交(BOOT)”、“转让—运营—移交(TOT)”等实施方式,并规定禁止通过建设-移交(BT)方式逃避运营义务或垫资施工。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将特许经营最长期限延长到40年,鼓励民营企业通过直接投资、独资、控股、参与联合体等多种方式参与特许经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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