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党委书记、主任白廷辉(正局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依法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白廷辉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起诉指控:被告人白廷辉利用担任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或相关单位在工程承接、工程款结算、公司经营等事项上提供帮助、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澎湃新闻)
风险提示及免责条款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也未考虑到个别用户特殊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要。用户应考虑本文中的任何意见、观点或结论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据此投资,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