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国发〔2024〕7号)工作要求,促进本市汽车更新消费,结合本市实际,上海市商务委制定2024年上海市老旧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以下日期均含当日),个人用户购买国六b排放标准的燃油小客车新车,注册使用性质为非营运的,且在规定期限内,报废或转让(不含变更登记)本人名下在本市注册登记的国五及以下排放标准非营业性燃油小客车,本市给予个人用户一次性2800元购车补贴。(上海发布)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国发〔2024〕7号)工作要求,促进本市汽车更新消费,结合本市实际,上海市商务委制定2024年上海市老旧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以下日期均含当日),个人用户购买国六b排放标准的燃油小客车新车,注册使用性质为非营运的,且在规定期限内,报废或转让(不含变更登记)本人名下在本市注册登记的国五及以下排放标准非营业性燃油小客车,本市给予个人用户一次性2800元购车补贴。(上海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