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城大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全权决定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对外投资,授权金额为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累计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授权公司总裁决定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范围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