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针对5省区启动水旱灾害防御Ⅳ级应急响应 水利部决定于4月19日11时针对福建、江西、湖南、广东、广西等5省区启动洪水防御Ⅳ级应急响应,派出工作组赴防汛一线协助指导地方开展洪水防御工作。向5省区水利部门和长江水利委员会、珠江水利委员会、太湖流域管理局发出通知,要求密切关注雨水情变化,强化应急值守和会商研判,加强监测预报预警,科学调度水工程,做好江河防汛、水库安全度汛、中小河流洪水和山洪灾害防御等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